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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服务≠房屋售后

浏览:6099 时间:2022-05-28 分类:行业新闻

  物业服务是购房时要重点考究的对象,它直接决定着今后的生活质量与居住舒适度。除了环境卫生、安全等都是小区物业的职责,那么物业还有哪些其它方面职责?本文介绍一下物业职责义务与房屋售后的区别。


  物业的“帮忙”与“义务”


  帮忙可以,但这不是物业责任内的事


  业主对物业管理有许多误区: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产权单位,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房地产开发商,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政府相关职能部门,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相关的运营商。这些错误的观念,导致许多业主把与住房相关的责任都推到物业公司身上,把物业当成“筐”,凡与住房有关的事都往里装,并常常以此为由,拒交物业费。物业公司好像哑巴吃黄连,有苦难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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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那么,哪些事不该物业管、哪些事该物业管呢?


  这些事是业主自己的事


  家里的门窗框、门窗把手坏了,水阀、水龙头坏了,开关坏了、电源短路了,座便箱浮球不好用,室内墙皮脱落了等等,这些分户以内的业主自用部分,维修也好,更换也好,都是业主自己的事,不是物业公司的事。过去,房屋的所有权是政府或产权单位,这些事都该政府或产权单位管,现在房屋的所有权是业主,所有权内的事(不包括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)都该业主自己管。这些事也可以委托物业公司,但不属于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范围,而属于有偿服务范围。


  这些事是开发商的事


  保修期内以及保修期内没修好的房屋裂缝、房屋透寒、烟道漏烟串味、墙面或楼顶防水、卫生间和厨房防水等问题,都是开发商的责任,与物业公司没有关系。由于新建小区的物业公司大部分隶属开发商,不少业主把应由开发商负责的问题都记到物业公司的账上,认为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。其实,开发商将房屋卖给业主后,房屋产权属于业主而不属于开发商,是选择开发商所属的物业公司还是选择其他的物业公司,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决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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